森林是全球碳循环、水循环、生物多样性、土地利用变化和气候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,森林覆盖率更是检验一个地方生态建设成效的试金石。蒙山县森林覆盖率由年82.37%提高至年的82.84%,提高了0.47个百分点,位居梧州市第一,全区第八。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,扩大城乡绿色空间,为人民群众植树造林,努力打造青山常在、绿水长流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。”年蒙山县完成山上造林合格面积2.57万亩,完成义务植树.1万株,完成中幼林抚育面积11.26万亩,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,实现了森林资源连续增长。 持续实施系列生态保护工程。大力实施保护天然林、公益林、退耕还林等一系列生态保护重大工程,全县签订天然林停伐管护面积2.49万亩,公益林30.58万亩,退耕还林15.7万亩。 加大力度开展森林保护执法专项行动。-年度全县共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多起,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纪行为,形成有效震慑。 充实壮大生态护林队伍。选聘名生态护林员,以县建乡管村用为原则,因地制宜、就近安排等措施,统筹推进护林工作,擦亮生态底色。 林长制助推林业现代化治理。以林长制为抓手,建立林业生态保护、培育、利用的长效机制,全县共设立各级林长名、副林长86名,共名。印发了《蒙山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》,明确了各级林长的责任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,制定了县、乡两级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,全面夯实林长制基础,确保“山有人管、林有人护、树有人种、责有人担”。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#个上一篇下一篇 |